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20. 我的志願

還記得小學時期,老師每年都會分派一張黃色的卡片,要我們寫下我們的志願。那時候我們都會重複性地寫上老師這兩個字。就算沒有重複,至少有一年的志願欄裡有老師這個志願。小時候老師就好像神,有時還會變魔鬼,頭上長著惡魔的角,手上拿著厚厚的藤鞭,誰沒交功課就往他的手打下去。所以我們個個都迫切想要當老師,不是因為站在課室前面教學生很威水,而是希望可以打人。小時候跟某某同學水火不容八字不合,聰明的人是不會傻傻去打他去找架吵,讓自己的細胞無辜死掉,而是等待最佳時機。哼,你這個王XX,我一定要好好記住你這張衰臉,然後我要努力考進師訓,出來社會後當老師。等你的兒子或女兒當我的學生,我就可以好好地回報當年你對我的“恩情”。哈哈哈!【眾:哎呀,好一個公報私仇的魔鬼老師啊!】

不過隨著年齡的增長,加上看到太多老師的辛酸史,開始對老師這個職業敬而遠之,聞“師”色變。就拿我一位當臨教的朋友來說吧。雖然只是當三個月的臨教,就已經被她的學生氣得不知死了多少細胞。學生不再是當年乖乖聽話,老師說一不敢說二的天使,而是頭上長著牛角,去到學校大肆搗蛋,老師說1+1=2他非說1+1=3的超級大惡魔。老師不再是揮打藤鞭的惡魔,而是降級到比天使更可憐的奴隸!以前老師打學生是天經地義的事,現在老師打學生得等著上法庭!家長見到他們的寶貝受傷,馬上讓你從默默無名的老師變成眾人皆知的“罪人”,可明明錯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學生,自己只是輕輕地用plastic尺testing打學生的手,是學生自己加鹽加醋把手搞到比猴子的屁股還要紅。

所以啊,看到這麼多老師難做人的例子,你說還有誰敢做老師?當然還是不乏英雄好漢或女中豪傑冒死都要去報讀師訓當老師的,因為聽說老師的福利有增加是嗎?這我就不太曉得啦,也沒興趣知道,因為我的興趣不是當老師。啊,這裡要補充一下。我不當老師還有另外一個理由,那就是我心太軟,不夠兇。啊,這個時候我又要開始哼唱任賢齊當年的經典名曲《心太軟》。“你總是心太軟,心太軟,一個人獨自流淚到天亮......”

不當老師,可以當什麼?

讓我回想一下當年我在志願欄裡寫過什麼志願。

啊,不記得哪一年了,印象中有寫過裁縫師。先澄清一下,我之所以寫裁縫師不是因為我喜歡裁縫。老實告訴大家,我長這麼大還不會自己縫鈕扣,連穿線都可以穿到很久。那為什麼會填寫裁縫師呢?嗯......原因應該是......為了諧音。啊?這什麼怪理由啊?每一年的志願欄有三個選擇。第一個已經被我填老師了,第二個不懂是填工程師還是醫師了,那第三個呢......也要填有師的志願才美嘛......所以就這樣,我隨便填寫裁縫師交上去【眾:嚴重無言】。

之後升上中學,開始喜歡寫作,也開始學人家走創作路線,寫小說寫故事還學人家搞音樂創作【其實也不過是隨便填詞隨便哼唱幾句】。所以中學時期的志願是當作家或小說家。當音樂人反而不在我的志願範圍內,因為我有自知之明,自己沒有音樂底子又沒有音樂細胞,對音樂的了解只屬皮毛階級,唱歌又沒有自己的特色,有時還會走音要不就是破音,這樣的人搞音樂還不如去撞牆算了。

雖然很多人都說當作家不能找飯吃不能賺大錢,但我始終相信只要肯堅持下去,堅持寫出自己的特色,一定會有成功的一天。至少現在的我還是相信。就好像有些部落客通過寫部落格寫出一片天,同樣可以賺大錢,還賺了人氣。所以我把這些人當作是我的偶像,時時告誡自己要好好經營我的部落格。雖然我不是美女,部落格又是滿滿的文字多過吸引人的照片,但我相信我的文字一定可以找到知音,可以帶給大家一些娛樂或共鳴,那也很好。

p/s: 今年我想參加大馬中文部落格祭。最想入圍幽默趣味部落格獎和自爽部落格獎。

除了想當作家成為創作才女,我還想過當編劇。從小我就是發白日夢天后,至今亦是。我故事的靈感都是取自白日夢的。有時會很厚臉皮地覺得我不當編劇還真可惜【不要揍我】。每次觀賞那種頒獎典禮,比如金鐘獎,有最佳編劇獎時,就會開始幻想我是得獎的編劇,然後很風光地走上舞台致詞領獎,之後我的名字眾人都知道。以後去菜市買菜,賣菜的大嬸會好心打折還給我多一點的蔬菜【你就是那個XXX嘛,沒關係,算你便宜點,吃多點菜對皮膚好哦bla bla bla】。走去某某地方喝咖啡,店員會讓我坐風水位還給我免費的蛋糕當甜點【這是我們店的招牌巧克力蛋糕,特別為你而準備的】。本來我還想寫下去的,但是我擔心被人打我的粉臉,罵我少發白日夢叫我照照鏡子的話,所以還是在此停筆,我們來世再續前緣吧。

不過現實終究是現實。來到現實,我們不得不認真想想柴米油鹽的瑣碎事。在現實社會裡,麵包是一切,金錢是一切,權力是一切。想在現實社會有立足之地,就要先解決麵包的問題。所以在愛情與麵包兩者之間,很多人都選擇麵包,因為既能填飽肚子營養價值又高而且還有很多種類,單單Gardenia就有白麵包全麥麵包葡萄乾麵包。可是愛情呢?既不能吃又不能看而且用錢也買不到。沒有愛情,你不會死,頂多生活枯燥乏味毫無情趣,可是沒有麵包,你會先死,還談什麼情趣?也因為這樣,很多人選擇放棄夢想,向現實低頭,向“錢”途招手,成為現實的奴隸。

當然也有些人敢於放棄柴米油鹽,努力實踐夢想的人。有的人辛苦考上工程師的文憑,卻轉當甜點師傅,又或者熬了7、8年才成為醫生,卻毅然脫下白袍去當作家。這些人,真令人佩服不已。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這麼做。或許有人會覺得他們是傻瓜,有高收入的工作不做,但我覺得他們叫有性格。高收入確實不必擔心日常生活的問題,但如果做得不開心,長期處於壓力之下,多錢又有何用?還是開心最重要。

若你現在問我,我的志願是什麼?我大概還是答不出來支吾帶過。夢想是往文藝界發展,但現實似乎不容許。可能從大學畢業後先到公司過過朝九晚五的OL生活,待自己有經濟能力後,或許自己開店當老闆,又或是窩在家裡成為網絡作家。現在突然覺得學我朋友搞布鞋彩繪也是一件蠻好玩的事。

2 則留言:

  1. 你你你~怎么比我还先写了……同样的标题,你是我肚子里的虫么=3=

    我也视那些部落客为偶像呢~
    哇~要参加大馬中文部落格祭啊~很远大的目标啊~!!

    我两个都要~3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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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是心靈相通。

    嗯嗯,要努力才可以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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