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

08. 我跟朋友去gai gai

20歲,第一次和朋友出門逛街。雖然只是幾個小時的逛街,雖然走到腳趾紅腫又隱隱作痛,但逛得很開心。真的。

以前讀書時期,我都沒跟朋友出過門。或許第一,我的人比較文靜內向,可能有同學想約我但是不敢開口;第二,中學忙應付一大堆功課,中三的PMR和中五的SPM就足以奪走我半條人命,哪來的時間逛街啊?第三,我父親管得很嚴,尤其是女兒,若沒有足夠的理由說服他的話,是根本不可能踏出老家一步的。所以,才會可憐到長了20年第一次跟朋友出門。

適逢前天星期日聽了升學講座後,我和朋友到Jusco逛街。原本想說和朋友去看電影的,可是朋友說票價很貴所以就沒去看了。【對於票價我不是很內行】

先去Vivo吃了午餐。朋友點的是意大利面,我則點了一份雞肉蘑菇炒飯和一杯檸檬茶冰。等候的當兒跟她聊了很多。聊她的工作聊動漫聊我們的近況如何如何。真的是宅在家太久了,所以連她也察覺到我說話有些口吃,我苦笑帶過。家裡沒什麼人跟我聊,朋友全部都忙著讀書工作,加上我又是那種不喜歡在人家忙碌的時候打擾人家的那種人,所以已經很久沒有聊得痛快的感覺了。多謝朋友的約會,讓我至少還有基本的說話能力,哈。

說到她的工作,她也跟我說了很多蠻現實的情況。比如,員工之間的複雜利害關係。我聽了有點害怕,害怕以後也會面對像她這樣的情況,可是我知道害怕沒用,因為你遲早也會踏進社會,總有一天也會面對這種情況的。所以我一邊聽一邊向她討教,至少以後若遇到這種情況的話,我有個盾牌懂得保護自己。

之後我們就隨處亂逛,真的是毫無目的像無頭蒼蠅一樣飛來飛去,不過我們是走來走去。人潮很多,多得每走一步就可能會撞到人,所以走得有點不爽。如果是平時周一到週五的話,連個人影都沒有【也沒有那麼慘啦】,要快步走就快步走,要慢慢走就慢慢走,多逍遙自在。到了鞋店和服裝店看了看,原本相中一條短褲的,但是因為背著包包很不方便【我出門都是兩手空空不帶背包的】,所以就打消了念頭。

經過了我朋友工作的麵包店,看到裡頭滿滿的人潮,看得我都差點暈了。朋友在裡面打工,忙得團團轉,我不好意思打擾她,便和朋友離開了。若她比較悠閒的話,我肯定會跟她打招呼,還趁機勒索她,要她請我吃免費麵包,每一種來一樣。之後我和朋友去買waffle要坐在凳子吃的時候,巧遇她的男朋友,真的很巧。我就在想:嘿嘿,他是不是來探班的?不過我還沒來得及問,他就已經走掉了。

我們也到大眾書局和漫畫店走一走。也是避免不了人潮,討厭。尤其是書局,有些人又喜歡坐在地上看書的,結果我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以免踏到人。最後連看書的興致都沒有了,直接走出書局往漫畫店的方向走去。可能已經習慣了清靜和一個人吧。到了漫畫店,天啊啊啊啊!竟然看到了我喜歡的黑執事漫畫,還有吸血鬼騎士【不過我比較喜歡前者】。我的最愛夏爾少爺和塞巴斯,不止有漫畫,還有模型、拼圖和貼紙。原本想買它的漫畫單行本的,但是有幾本缺貨,不知幾時才會補貨,所以忍痛跟黑執事說再見。如果一本不缺的話,我肯定二話不說毫不猶豫借用我朋友的會員卡一口氣統統買下。會員還能享有折扣,三本只售價RM11啊!

其實這篇逛街記我已經寫了三遍【這是第三遍】,第一遍寫在日記,第二遍寫在我論壇的日記,這是第三遍。或許是我太開心了,所以想說第一次要好好的記錄起來,以後翻看的時候至少知道自己原來有這麼一段回憶。我沒有拍照的習慣,所以不能用照片回憶。我在想:萬一哪一天我失憶了,又或者記憶衰退了,至少我還能靠我寫過的文字來回想我所經歷過的事,這樣或許有助於喚醒我失去的記憶。

最近老是忘東忘西的,真的很怕。我怕我會像我老爸一樣,慢慢變得善忘。我還年輕叻,不想那麼早就患上健忘症。希望是我自己多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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